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第六批)
按照《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刘文博 电话:024-22828001 邮箱:sykyahb@163.com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措施编号 | 措施内容 | 完成情况 |
17-5-3 | 对排洪渠下游河沟开展土壤污染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确定治理措施,严格实施,达到治理效果。 | 赤峰大井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复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尾矿库下游河沟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并严格按照修复方案开展污染地块的治理,完成治理后委托内蒙古鑫合柏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尾矿库下游河沟污染场地进行修复效果评估。尾矿库下游河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均已通过专家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