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王庆凤 电话:0774-8831214 邮箱:pgmascaqb@163.com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措施编号 | 措施内容 | 完成情况 |
18-6(5) | 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单位开展的污染调查、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污染管控或修复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完成管控和修复工作。 | 已完成 |
19-2 | 中色平桂钨业公司贮存碱煮渣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合规处置。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