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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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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矿地院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矿地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公司属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地质勘查、环境评估、测试、地质灾害治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咨询等,主要业务板块:技术服务、测试及印刷业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是重工业部地质局矿物检验所,1955年创建于北京,1970年迁至桂林,1983年划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并明确为直属地师级事业单位。1999年转制为高科技企业,2000年归属广西区人民政府管理,2008年进入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成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公司下设地质事业部博泰环保所、测试中心和“国家特种矿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开发机构

二、矿地院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矿地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588.8万元,同比减少111.65万元,同比降低15.9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总预算588.8万元,同比减少111.65万元,同比下降15.94%。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588.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76.35万元,上升14.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43%,同比减少92.21万元,下降18.19%;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74.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57%,同比增加1.36万元,增长0.7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8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76.35万元,上升14.9%。均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88.8万元,同比增加57.58万元,同比上升25.67%。同比减少111.65万元,同比降低15.9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76.35万元,上升14.9%。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1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8.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单位为转制院所,仅编制老人老办法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重点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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