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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东方、沈冶机械成为“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时间:2010-08-24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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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有色集团出资企业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色东方)、中国有色集团控股企业中色股份的出资企业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沈冶机械)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全国此称号的单位共有146家,其中中色东方是宁夏唯一的单位。
2010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在第一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中国有色集团对申报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工作非常重视,罗涛总经理、孙加林副总经理先后做出批示,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今年7月,经专家评审、考查等评选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确定中色东方、沈冶机械等企业为示范创建单位。
开展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是为了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在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管理优秀企事业单位,在全国行业领域和区域范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国企事业单位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示范创建工作周期为两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达标的单位将被授予“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称号”。中色东方和沈冶机械纷纷表示,将在此次基础上再接再厉,争取早日进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为中国有色集团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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